六十三、伐檀
“我的名字叫做褒鱼执——这是一个听起来怪怪的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深意,因为我是褒国和鱼国交界之地的人,也不知属于哪一边的,所以就给自己起了个复姓叫做‘褒鱼’,你叫你就叫我‘阿执’好了!”那个青年一边撬着狼牙一边自我介绍说,“你一定通狼语,你跟那个狼王说了些什么?”
“我告诉它,我们是朋友,不是敌人,请你带着狼走开!”少年幸有点不忍心看褒鱼执撬狼牙、剥狼皮。
“就这么简单,狼王那么好劝说?”阿执说,“都说狼极其狡猾,我看比人可差远了!”
“就这么简单!动物没有复杂的思绪,跟他们沟通很直接!”少年幸依稀还自己在自然里无限野逛的情景,那些往事历历在目,而为什么自己现在叫魏幸、身在此处,他就有点懵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阿执没有回答他,而是在非常专注地剥着狼皮。在他们周围,一起伐木的人正在点燃篝火,被狼咬伤的人在大呼小叫,而两个不幸毙命的人也被草草收葬了。
“你一直在这里,是这里的伐檀人!相反,我却是走投无路才跑到这片林子里的!”阿执说,“我是一个猎人,犯了罪,得罪了王族宗室,被人追杀!”
“我是个伐檀人!”少年幸点点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我是一直依靠伐木为生么?”
“应该是这样吧!我躲到这里时候,这里的人都说你得重瘟疫要死了!我看不过是寻常的林瘴,采撷一些寻常的草药,将你治了过来!”
“是啊,我怎么记得我从一个石头的坛城里逃了出来,脑子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少年幸努力想把自己的记忆给追回来,但是他发现自己越用力去想,记忆就越模糊。
“这些草药有点会让人迷幻,驱瘴气很管用就是了!”阿执很麻利地用刀割着狼肉,用尖檀枝串起来,准备放在火上烤着吃。
那些伐檀的人慢慢围坐了过来,篝火很旺盛,有人找出一个陶锅,架在火上烧,倒入水和粟,切碎一些葵、藿倒在其中。大家都用很木然的眼神彼此看着,没有一个人说话。受伤者的嗷嗷叫唤之声也渐渐轻了下去,想必是死了。
“我为什么叫魏幸?魏国是……哪里的国?”
“哦,这个魏国啊,就是当年文王调解的虞国与芮国争土地的那个芮国。后来,被分封给宗室了,芮魏不分。魏国开国之君是征讨犬戎有功的大将姬何。正因为他征讨犬戎有功么,后来戎人就记住他的仇了,就常常择机进攻魏国!”阿执说。
“姬何……哦哦,姬何,我好像见过他!那么,他现在没法再去抗击戎人了么?”
伐檀者当中有个老者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哈哈,魏国开国的魏武公姬何已经死去几百年了,你怎么可能见过他?”其他人的二十余个人都随之大笑了起来。
“我……”少年幸大吃一惊,“来此地多久了?”
“兴许三五年,兴许四五个月吧!”那个老者说,“我来此地时,小兄弟你就在这里了,而且病疫得很严重,还是这位褒国的壮士救了你!”
“老翁,你是何时到此地的?”在火上烤着狼肉的阿执问。
“我跟你一样,避乱至此,不过两三个月而已!到此河谷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子!你不也是,亡命至此!”老者抢过了一串狼肉大啃起来说,“檀木火虽小,但聚热,不能烤这么久!能吃了,能吃了!”
其他人慢慢地割下狼身上的肉,靠着小溪洗干净内脏,切碎,剁成肉泥,往陶瓮之中丢去,跟粟米一起煮。阿执说:“这片林子属于谁的?”
“属于魏侯的林衡大人的!”老者说,“林衡是个官名,手下有掌葛、掌荼、掌炭三个从官,负责管理这片宗室的林地以及里面的一切物产。魏君的林衡有成百上千,这小小的魏国哪一处都是他家的私产!”
“那么林衡官哪里去?”阿执问,“是为了躲避苍狼人的入侵而逃走的么?”
那个老者说:“恐怕是的。我们为魏侯伐木,林衡官验收我们伐下的整块木材,掌葛收零散的木材,掌荼收林中的果物……总而言之,除了可怜的一点粮食让我们活命,他们什么都不会留给我们!这大周朝的天下都是他们的天下,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是有一口活命的奴隶!”
另一个年轻一点的人猛地嚼完了一根狼骨,抬头仰望天空,随即长啸一声,唱道: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好,好!简直可以到王都镐京的采诗府去那换钱去了!”
听这个蓬头垢面的小伙子吟诵了诗,大家都叫好。这是这群伐檀之奴在深夜的河谷里、跳跃的篝火旁唯一的娱乐了,周围山高林密,群兽嚎叫,蚊虫肆虐。听着这群最底层的苦命之人,在此抱怨那些出身富贵的贵族君子不用劳苦、享受荣华,却比野兽的哀嚎还要凄厉。
那汉子吟诵了一首诗不过瘾,又说:“大家要我再来一首,我是个无知之人,不敢多造次。我们祖先至今曾经流传一首古歌,传了好几千年了,大家吃饱喝足,还开了狼荤,我就自己添加了一点,诵给大家听罢!”
大家叫好不迭,自然是鼓动他继续吟来。于是就靠着这火光,那高而瘦的青年人却不慌不忙,用烤狼肉的尖锐树枝,极其准确地刺中了一只野鼠,随后架在火上烧烤,诗兴大发,一口气吟诵道: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首诗吟诵完了,在场所有的人都沉默不语,只有没有死透的野鼠在噼里啪啦的火中发出吱吱呜呜的惨叫,被烧焦的毛发也发出极其难闻的味道。而“硕鼠”的悲伤感震撼了每个人心,只有少年幸惊呼一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