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幸之旅一争鸣时代 第2章 田园

作者:陶林先生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4-10 1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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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园

牧羊少年崇幸到了白鹿村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处境,他一点没有因为受村子里的小孩子喜欢而变得好过,境况简直与他在白鹿部落时一模一样。

白鹿族的人被迁走之后,崇国的人到这里来开垦更多的田地,种上粮食。周国人攻灭崇国之后,又把大部分的崇国人给迁走,有些崇国人坚决不愿意走。周国人也不赶尽杀绝,只是迁来了更多的人,不断地挤占崇人的空间。很多人是参加过牧野之战、还有跟随周公姬旦远征东夷的老兵,他们背负着箭伤,被新赐予了很多的土地——那些由周王恩赐、宣布属于他们的土地。

在他们的土地之外,还有属于王室的公田。而且,按照周公所颁布的法令,所有的人,都必须要为公田服务,是所谓“籍田”。有田地的地方,就有大周朝。周公划天下天地为“井田”之地,如井字形状,中间为公田,四周为私田。

三里之田地为一“封”,封土而建,则庶民有共同参拜的“社”神,是为“公社”;诸公社之上,卿大夫有家,诸侯有国,以爵位高下分国之尊卑,有子国,有伯国、有侯国,有公国。诸侯国之上,有大周王畿,大周天子居天下之中,代行天命,封土建国,为天下共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庶民只有种完了王室、诸侯、大夫们的公田,才能种自己的私田,成为大周天子所庇护的“国人”。那些不愿意种公田,自己私自开垦土地的人,则是“野人”或者“小人”。野人的土地并不受大周天子以及周公的保护。周公麾下丈量土地的小臣们“田畯”,可以随时赶着战车来,用长矛和长剑收走这些田地。孔子所编的《诗经》之中有《大田》诗为证,诗说:

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俶载南亩。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

既方既皂,既坚既好,不稂不莠。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有渰萋萋,兴雨祈祈。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

这首诗里,“曾孙”就是大周天子的尊称,因为自周武王之后,周天子都是高祖姬历的曾孙。凡是天子庶民,都渴望风调雨顺,少病少虫,田神保佑,让公田的庄稼茁壮成长,同时也能惠及私田,让自己家那一亩三分地有个好收成。在收获的季节,遗漏一些谷穗,让那些寡妇孤儿能拾走,填饱肚子。那天子派出的“田畯”到田头来巡视,看到这种皆大欢喜的场面十分高兴,能有这么好的收成,一定能好好祭祀上天,求得来年更好的福气啊!

那些遵从周公井田之制的庶民,都入籍,居住在“国”中,叫“国人”。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他们耕种自己的私田,平时每年只要向诸侯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一旦有战事,他们应召入军队之中,且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他们受到的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礼仪学习。

在白鹿村之中,那些参加过牧野大战、跟随周公平叛、东征的老兵和他们的后人几乎都是“国人”。他们占有了那些最好的封土,出钱在白鹿之原建立起了公社。拜祭上天、土地神、河神、山神、风神、雨神、谷神等等,特别还有传说中庇护此地的白鹿神灵。土著神灵,更要敬重有加。他们甚至能够获准使用大量的青铜农具,镰、铲、锛、犁、锸、耒、铚……一应俱全,逐步应用了。这些贵重的农具,既是一种能防卫乡里的兵器,也能够帮助周人更快更好地耕种土地。在青铜比较宝贵的时代里,在大周国,只有“国人”们能够拥有这些工具。那些崇人们迫不得已,是要花贝币向周人借的。

那些原来崇国人的后代,则生活在“公社”的边缘。他们是这里的二等居民,耕种着最糟糕的土地,使用着糟糕的木制农具,一年一度的收获,也最刚刚勉强够填饱肚子。他们没有办法与那些周人们抗衡——他们是这个国家主干,国人。崇人不被卖身为奴隶,已经是周公对他们最大的仁慈了。本来,这块土地属于白鹿部落的,也不属于那些崇人的。

也有成群的奴隶,在农忙时节会被驱赶到田野里劳作。他们属于周公私有,被田畯驱逐着为公田劳作。他们没有自己的田地,也没有自由,唯有无休止地劳作可以换来抱腹的粮食。可是,他们的处境似乎并不悲惨。至少,周公乐意养活他们。那些无力耕作的自己田地的崇人,则会变卖掉田产,变卖掉自己,加入到奴隶的大军之中换得一口饭吃,以保有性命。

在白鹿村,少年幸却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没有人说清楚他为什么会呆在这里,从哪里来的。所有人只知道,有白鹿村,就有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一直在这里放着一群不知属于谁的羊。周人认为他是崇人的孩子,而崇人却不认同他,把他视为更低贱的野孩子。

他仿佛就是这片田园之中土身土长的出来。鹿鸣呦呦,食野之苹。这个孩子就像是野鹿,凭空而来生活在这块土地之上,但他却不能像鹿一样,真正靠野苹生活。白鹿村已经没有了过去那种人人平等的白鹿部落,没有人可以平均分配一份口粮给这个孩子。看在这个孩子放羊一流的份上,村里最老的一位周人长者——一位参加过攻建镐京之战和牧野大战的老甲士决定,将村里的羊交给少年去放牧,乡里合出粮食养活这个小羊倌。

在西周,像老甲士这样有资历、有威望、有德行的老兵,自然被推举为乡里之首,职名为“里胥”或者“邻长”,却不领取王室的俸禄。长者的意见没有人反对,少年幸便得以日日有口吃的果腹,重复着他于白鹿部落里别无二致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很安心,认定了,这就是属于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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