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爱的人,不如找个你喜欢的人在一起
第53章 爱的人,不如找个你喜欢的人在一起
一个单位的女同事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不以为然地摆摆手,你前天还说喜欢蔡徐坤呢,今天又换谁了,邓伦吗?
我的姐们,和万千追星少女一样,一部电视剧看下来就会推翻自己的上一个墙头,一场综艺追下来会换好几个老公。
久而久之,我都觉得,这样说换就换的喜欢太过廉价,一点都不走心。
于是,我问了她那句常经典且俗烂的话。
你爱过一个人吗?
她愣了愣,转而露出一抹笑。她笑我天真,居然会问这种蠢问题。
“你这次看上谁了?”
“隔壁公司的一个小哥哥,个子够高,眉清目秀,看上去很斯文,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和他谈恋爱。”
“那你会和他结婚吗?”
这个问题我是认真的。
岁月总是待女生极为苛责。
过了24岁以后谈的恋爱都是要奔着结婚去了,因为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没想过,其实不太想。”
“我们这一代人啊,学生时代被父母老师管着不许谈恋爱,毕了业呢又被赶去相亲,能遇上个喜欢的人都很难,你还指望爱的死去活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吗?”
2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因为不够喜欢。
不够喜欢还有一个解释,就是不爱。
世人皆知三毛爱荷西,而《亲爱的三毛》里面有段对话让我感触颇深:
“找到另外一个荷西没有?”
“我根本没有找。世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人,包括双胞胎在内,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我没有再找另一个荷西,因为再没有另一个了。”
我想这应该就是喜欢和爱的区别吧,喜欢可以被轻易替代,而爱却是独一无二的。
当我喜欢一个人时,我可以和他手牵手逛街,可以和他相拥看电影,我会在见他的时候化上精致的妆,也会在气氛恰当的时候和他撒几个无伤大雅的娇。
我会为他准备的惊喜所感动,也会偶尔给他准备便当,或者送给他一个充满惊喜的礼物。
我以为我是足够喜欢他的,直到我们发生了一次很大的争吵。
那一瞬间我想到的是分手,然后就真的分手了。
分手以后我曾经想过去找他,却堵着一口气,凭什么不是他来找我,而要我去找他。
两个月后,我在公司楼下遇到了他,牵着一个陌生的女孩。
老一辈的人常说,我们这代人东西坏了只知道换,不懂得修。
但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只是喜欢,还没有到爱的份上。
什么是爱?爱是一种无私且不图回报的情感。
就如同电视剧里的男二号,一次次帮助女主,最后女主和男主在一起了,还会说一句,只要你幸福就好。
而我看到他拉着新女友的手,只想祝他孤独终老。
3
《最好的我们》里有这样一个片段:
耿耿误以为余淮喜欢班上的文艺委员文潇潇,当她委婉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余淮说:
“我是喜欢她啊,但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欣赏吧,就像喜欢篮球,喜欢物理,喜欢樱木花道一样。”
但余淮对耿耿却是区别于喜欢的另外一种感情:
他会把耿耿规划进自己的未来,希望她能够一直陪着自己,所以就算两个人错过了一整个青春,最终也会殊途同归走到一起。
其实站在女生的立场上想,耿耿或许真的喜欢过路星河,不然也不会想过,和他在一起也挺好。
但她最后还是选择了余淮,因为后者是独一无二的,是他怎么忘也忘不掉的。
喜欢一个人,但是依旧会讨厌TA的缺点,而爱上一个人,是爱TA的全部,包括缺点。
就算十年后的余淮已经不是最好的他,耿耿依旧愿意重新包容他的缺点和不足。
当你觉得一个人的缺点在你的眼里都在闪光的时候,那么恭喜你,你找到了你爱的人。
真正的感情,要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维系。
但如果连爱上对方缺点都做不到的话,只是一味的因为喜欢而去忍让,那么埋怨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直到最后分崩离析。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看不厌。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不是因为荷尔蒙而瞬间出现的心动,也不是因为你我兴趣相投而对你产生了欣赏。
这些都只是喜欢。
但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我可以包容你的坏脾气,我可以忍受你的小邋遢,甚至觉得你的素颜都有一点好看。
但我仍然和你共度风雨,虽然笨拙的不知如何表达,但又情不自禁的把这世间最好的给你。
爱是一场百年的孤独,愿我们都能遇上那个人,那一刻,所有苦涩的孤独,都有了归途。
你可以和喜欢的人恋爱,但一定要和爱的人结婚。
你找到那个真正爱你的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