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曹昂:我才是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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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土匪窝里遇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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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县城外的山林。

一只獐子警惕地走近水源,翘动耳朵许久,才俯下脖子饮水。

一枝箭破风而来,极为迅捷,只可惜距离獐子差了十万八千里,“咄”地一声射透了溪边的一株粗树,穿入溪流。

那獐子受惊,后足发力,跃过溪流没命狂奔。

“拉弓——射——”

不知从哪里来的弓箭如雨一般,精准落在獐子行进的前、左、右三个方向。

箭雨穿身,獐子被钉在地上,登时毙命。

猩红的血在它身下渗出,浸软了枯黄的叶。

奔雷般的马蹄踏碎了秋林的寂静,曹昂率领部曲出现。

“哦哦哦!看到了吗?看到了吗?那是我的箭!射穿这畜生脑袋的是我的箭!和我比起来,你们是不是都是垃圾?”

曹安民在马上兴奋得手舞足蹈,却没看到曹昂黑下来的脸色。

刚才最先惊动獐子的那枝力大无准的箭,是曹昂射的。听曹安民如此炫耀,曹昂想到即将到来的乡射,哪能不恼火?

一干部曲此时也纷纷迎合、奉承曹安民。

曹昂的脸色就更难看了,他眼睛一大一小瞅着得意忘形的小老弟。

曹安民没来由感觉顶门一凉,这才发现阿兄似笑非笑地瞅着自己。他背心“刷”地冒冷汗,尴尬一笑。

“兄……没有兄长先声夺人,没有兄长指挥若定,安民哪能有机会射中脑袋……嘿嘿嘿,这都是兄长仁悌,故意让给小弟机会……”

他摸摸脑袋,讪讪地笑。

一干部曲连忙迎合,转而拍起曹昂的马屁。

曹昂这才冷笑一下,对曹安民说:“那你怎么感谢兄长?”

曹安民连忙表态:“为兄长冲锋陷阵,死而后……”

“别整那没用的,去,把箭都拾好,把周围的猎物一只不落地扛回来。”

“啊?”曹安民举头四顾,看着东一处西一处的血泊,以及每处血泊里密密麻麻的箭杆,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子。明知道他嫉贤妒能,怎么就得意忘形了呢?

……

……

“嘎嘣”,秋林间的枯枝被踩断两截。

张春华孤身一人,提剑而行,脏兮兮的小脸上满是煞气。

“曹昂,本姑娘必杀之!”

这么多天过去,她已经明白了曹昂就是曹昂,可这并不影响她对曹昂的讨厌。

“咕噜——”,饿扁的肚子又响,刚刚还雄心万丈的她顿时蔫了下来。

“好饿啊……好想吃牢丸、麻饼、还有豆羹,哦,还有香喷喷油乎乎的髓饼……”

张春华脏兮兮的小脸满是憧憬,嘴角弯弯,口水直流。

然而,咕咕叫的肚子还是将她拉回到现实。

自打从曹氏别院逃出,她担心有人尾随,就没有去找外面的门生。

想她自打记事起就跟着姑姑,每天除了练剑之外几乎不做余事,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这几天不敢去找门生,张春华自己一个人在许县东躲西藏,才体会到了人生艰辛,容身的一床一瓦都难以找到,果腹的一麦一饭亦无法讨得。

她自然满心委屈愤懑,也自然将这一腔愤懑转移到了曹昂的身上。

可好,苦守多时的她今天终于看到曹昂纵马出了城,于是紧随而来,要找机会结果了这家伙,救出姑姑。

她隐在山岗上的野林,紧紧跟随岗下曹昂的队伍。

这时,曹昂忽然纵马离队,上了一道山梁。

张春华暗道机会来了,提剑弯腰,快步向那边潜行。

……

……

曹昂嫌弃曹安民磨磨蹭蹭,不耐烦等他,自己打马上了山岗。

他看着手里的雕漆弓,细细琢磨怎么样才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射术。

“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射术?”他“呼”地愤愤一甩雕弓,“除非换对眼睛……”

眼睛?

曹昂脑海灵光一闪,平举大弓,透过弓身瞄向前方。

他想到了复合弓的造型,上辈子偶然间从朋友那里接触过,还记得大致的样子。

复合弓是有瞄准镜的,汉末有玻璃,可都是当假玉来用,并不透明,所以做不出瞄准镜。不过,将瞄准镜改成准心,应该也能行得通。

不到一旬的时间,好几年都没练好的技术不大可能突飞猛进,可若是让家里的能工巧匠来做出类似现代的复合弓来,那获胜的概率可是会大大增加!

当然,重要的不是现代复合弓那种精细的力学设计,以现在的技术水准也根本造不出来。

重要的是那个辅助瞄准的零件。所以如果只是奔着瞄准去的话,以现在的工匠水准,应该还是有可能做到的。

想到这个点子,曹昂兴奋不已,打马转回,要立刻回家画出现代复合弓的样子,交给门客去尝试发挥创造,看看能不能做出更好玩的东西。

经过一处山岗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声呼哨,循声望去,险些乐出声来。

原来张春华饿得昏了头,弯腰潜行的时候迷了路,主动撞到一伙匪寇包围里去了。

匪寇们的据点在山岗另一边,并没有发现这边曹昂他们的动静。

盗匪人数不少,杀过去生擒有些难度。

曹昂打马下岗,招呼部曲。

“兄弟们,真正的猎物上门了!”

这时曹安民才气喘吁吁地扛完了所有的猎物,看到兄长这么兴奋,立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兄,又要抓土匪了?”

自打曹昂带了部曲,凡是出门打猎,大多时候都要从山林里搜寻小股流民或者匪寇活捉。有时候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不少布匹衣物分赏部曲。

在汉代,衣服布帛可是能实打实当做货币的!贫苦人家,四五户人都不见得能配得齐一套布料衣裳,珍贵得很。

很多时候,正规军和流寇的区别,只看哪方的衣着完备。

所以大家一听说曹昂要打猎,个顶个的兴致高昂。

曹昂当即分派任务,指挥部曲都剥个精光,分作两队。一队埋伏起来,把他们的衣服和猎物集中捆到三匹马上引诱匪寇;一队则跟着曹昂纵马上山岗,准备掳人。

“安民。”

他似笑非笑地看向小老弟。

曹安民感觉不妙,硬着头皮问:“兄,有……有何吩咐?”

“安民哪,你不是要冲锋陷阵么?现在这个机会来了。”

……

……

曹安民拉着驮了衣物、猎物的三匹马,独自一人走入了匪寇据点范围。

他四下张望,也没有看到一丝自己人的影子,更加瑟缩紧张了。

另一边厢,张春华被一群披着草编的牛衣、褴褛如乞丐的盗贼团团包围,挺剑对峙。

盗贼们看到细皮嫩肉的张春华,兴奋得连连搓动光腿上的黑泥。

“啊!这小丫头片子身上有不少肉,够咱们美美吃一顿的了!”

一个匪寇眼冒精光,口水直流。

这年头,但凡有一点办法,谁能做流民、盗匪?不过,如今黄巾起义失败,就连做了盗匪们也没有盼头。

除了少数几股有钱有势的黄巾余孽,剩下的匪寇基本连乞丐都不如。好容易围住一个肥羊,那可不得兴奋得嗷嗷叫?

“你们,你们找死!”

张春华放狠话,但其实早就饿得头晕眼花,挥剑威胁,“钉”地被一个匪寇打掉了长剑。

这个匪寇与众不同,手里握着一根粗粗的树干,上身要害处绑着几块木头,下身裹着一条脏得分不清质地的绢帛。比其他匪寇更有“派头”。

“毛蛋大兄,你快下手,俺们要馋疯了!”

其他匪寇朝有派头的匪寇连连叫嚷,可见这个叫做毛蛋的土匪是这群盗匪的头头。

毛蛋嘿嘿笑了两声,朝张春华举起了手里的树干。张春华知道他是真的要砸碎自己的脑袋,向后一退跌倒在地。

这时,外围匪寇忽然乱跑起来。

“又有肥羊!还有马!值数不清钱的马!还有野味,数不清,衣服,数不清!”

听到这声吆喝,团团围着张春华的匪寇们一哄而散,全都朝着牵马过来的曹安民狂奔,只剩下十来个毛蛋的心腹还围着张春华不动。

那边,曹安民看到饿狼群一样扑过来的匪寇,惊得魂飞天外,“啊”地大叫一声,抽剑挑飞马背上的衣物就蹿入了林子。

衣物散落一地,匪寇们上前疯抢马匹、衣物。

另一边,毛蛋瞄准张春华的脑袋狠狠砸下了树干,却听“啾”地一声箭响,树干被打得砸偏入地。

张春华惊魂未定,马蹄如雷响处,她愣愣转头,只见曹昂横剑立马,带着一群剥得精光的大汉纵马狂奔而来。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睛感觉好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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