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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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小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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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足的少年

他人生唯一的污点是六年级的时候,那是他犯过最大的错误,他差点儿因此离开了学校。阿华不知道他离开学校还能做什么,他除了学习,好像什么都不会,不过所幸,他没有被放弃。

六年级同之前的五年一样,每天上课,做题,考试,这样的生活要一直持续到高中结束。而课余时间则是属于放纵的,即使只有十分钟,阿华还是会和小伙伴兔子一样冲下楼去,这周玩乒乓球,下周跳绳,再下周打篮球。他们永远都有新花样,更迭的速度简直比动画片出续集的速度还快,他们天然就具有一种永不枯竭,熊熊燃烧的热情。

而有一次的游戏换到了扑克,原因是那时候电视上放了一部周星驰拍的叫做《赌神》的电影,虽然后来阿华再次回看时发现那是一部劝人学好的教育电影,可是小孩子却只记住了如何炸金花,以及如何学着身经百战的老油条的模样,拙劣地眯着眼睛看牌。最初的赌注是孩子们可怜的胜负欲,然后有人提议换成作业本,崭新的那种。待第一个人的作业本输光了,他忽然想起自己今天还要写作业,所以花了点儿小钱把作业本赎了回去。既然最后难免要用钱来赎回作业本,已经在紧张刺激的气氛中失去了理智的人便提议换成钱。最开始是一毛,然后就有人押五毛,最后还有人放了一块钱,两块,最后是五块。

那一天,阿华罕见地没有在扑克牌局上赢。其实他差点儿输光了所有的零花钱,可是最后一局,他押上了自己仅剩的所有,还从同桌的小姑娘那里借了点儿,一股脑儿全推了出去。最后,与他对赌的那个人输得精光,而阿华握着一堆零钱的手抖得像患帕金森似的,当他把借的钱原数奉还,还加了一根冰棍的钱递给同桌时,他看见皱巴巴的零钱被汗水浸得像落在水里一样,水里倒映着他疯狂之后的苍白。他身上打起了摆子,冷汗直流,像是患了重感冒,他几乎要咳嗽起来,虽然他不知道他会咳出一口颓废的空气,还是咳出一口血。他的大脑是空白的,天花板在旋转,像随着音乐起起伏伏的旋转木马,越转越快,只至他完全晕眩过去。他的脸忽然又像喝了烈酒一样涨红,红成泛着醉意的熟苹果。他累坏了,几乎虚脱,一言不发地瘫坐在椅子上,目光涣散地看着窗外风头正盛的太阳,像是被审判的囚徒看着庄严的法官,等待着被送进坟墓。他应该被送进坟墓,在他的悔恨还很诚恳的年纪,在他还能自觉自己做错了,并想要悔改的年纪。等他年纪再大一些,现在出现在他脑海里的想法,就会像是出现在成年人聚会上的牛奶,挤不进泛着气泡的酒水里了。

事情最后还是被老师知道了,阿华知道有人告了密,或许是他善良的同桌,或许是很笨但很有责任心的副班长。不过不重要了,他理应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许应该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拖出去打上几十大板,然后打断腿扔到街上乞讨。或者被抓进少年监狱,阿华听说不听话的孩子最后都会被送到那个地方,两年三年之后,等他们出来时,你会发现之前再顽皮的孩子,也会变得异乎寻常的乖巧,像是被人抽掉了身上的反骨,听话得不行,像训练有素的边牧。如果运气好一点儿,或许不会这么糟糕,老师会看在他成绩不错的面子上,给他一些优待。不过,一顿打是无论如何也逃不了的了。不打才是真要命,那意味着老师彻底放弃你了,你立马可以收拾行李滚蛋,再也不用来到学校受罪,你可以回家放羊,赶着羊群满山跑,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采些野果子吃,只要不吃坏肚子就行。阿华很多辍学的小伙伴现在过得就是这样一种生活,听起来似乎还不错,可是阿华每次见到他们,都可以从他们眼睛里读出一种复杂的情感。那种情感就像是一条鱼从池塘里逃了出去,最开始它觉得很自由很快乐,无忧无虑,可慢慢地它又想要去到另一个池塘,它不想回到之前的小池塘了,因为它在那里也找不到快乐。最悲哀的事情是,它似乎找不到让它感到快乐的池塘。它活着,只是因为它离不开水,离了水,它会死,而它又不想死。事情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可又远远没那么简单。

老师叫他站起来时,他立得像一根柱子,沉默地低着头,他无话可说。他做错了,错得离谱,这是品性的问题,任何辩解都是多余的包庇。他甚至还没有从几乎倾家荡产的恐怖中恢复过来,他又变成了那个迟钝得机器一般的人。

“我会通知你的家长。”老师愤怒地说道,然后呵令所有参与赌局的人都出去。

阿华最先走出教室,他的背佝偻着,像是被压弯的雪松,巴不得变成一条蛇贴着冷冰冰的地面行走,见不得光。一阵风吹来,他久违地闻到了黄槐花的味道,刚才人太多了,把桌子围得密不透风,简直让人不能呼吸,他甚至一度觉得自己缺氧了。只有现在,他才觉得好受一些,如释重负。他长舒了一口气,像是临刑的囚徒吃的最后一顿晚餐,然后心满意足地等着其他人走出来。

有人怕了!因为人数不对,少了两个,肯定有人想畏畏缩缩躲在后面,希冀老师不知道他们参与了其中,然后蒙混过关,战战兢兢地度过这个上午,无事发生。可是阿华知道,一个也逃不了的,老师的眼睛像鹰一样,炯炯有神,闪烁着灼热的精明和极度的冷静,他可以透过风平浪静的湖泊看到湖面下的汹涌波涛以及成群结队的游鱼和隐匿在暗处的水蛇。世界上有两种人可以一眼看穿人心,越慌张越容易被逮到,一个是老师,一个是警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能一眼看出你是不是在说谎,是否做贼心虚。

然后阿华便听到椅子倒下的声音,以及耳光和鞋子蹬在屁股墩上的声音。犯了错的人很可恶,撒谎的人也很可恶,懦弱的人也很可恶,如果都加在一起,那确实应该多揍上两拳,这是所谓的罪加一等。电视剧里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相同点——敢作敢当,所以他们虽然有缺点,可是最后拯救了一场很严重的危机,成为了人人崇拜的英雄。阿华自然不是什么英雄,可即便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也要勇敢领罚,这样还有成为好人的机会。

阿华其实不太想回忆那一天的一切,可是那一天的一切就如同陈年的酒一样,总不时飘出一股馊了的味道,提醒阿华及时挖开泥巴检查一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因为听说有人在地下埋了一大坛子酒,若干年后打开时,就只半坛子黄泥一样无法下嘴的东西了。阿华并不想自己的回忆打捞起来只剩下一堆渣滓,即使没那么清冽醇香,阿华还是愿意慢慢细品一番的,毕竟每个人都有一些不太愿意回想,可是回忆起来又会不自觉发笑的过去。

那天他们像咸鱼一样晾在阳台上,老师拿着说不定刚从自己家里剪下的电线搓成的教鞭为他们来回翻面,像是拿一个鸡毛掸子拭去鱼干上的灰尘。不停有人落下来,又颤颤巍巍把自己挂回去,然后又掉下来,直到再也挂不回去,就只能半趴半跪地匍在地上,任风吹日晒。阿华则受到了最隆重的待遇,哪怕在此之前他心里依然留有一丝侥幸老师会看在他成绩的份上下手轻点,可是他却切身体会到了老师那份深沉的关切。鞭子像刻刀一样落在阿华身上,像是要敲碎他身上的每一根骨头,剧痛让他几乎痉挛,可是他咬着牙挺了下来,像是抗住了狮子奋力的一扑,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他把身体绷得像一根竹条,笔直坚硬,教鞭抽在上面像是抽在了满是肌肉的西班牙斗牛身上,吭哧作响,甚至会让老师执着教鞭的手也跟着战栗一下。他觉得自己大腿似乎流血了,像是崩断的琴弦,被教鞭割裂的血管像犁翻的土地一样面目全非,有鲜血渗出来,被风吹干,没等结痂,就又裂开,像腌渍火腿时一层一层地按摩撒盐。他是坚持最久的一个人,不过还是没能挺住,落到了地上,像一只蛤蟆一样趴在地上。教鞭仍不时落在他的身上,可是他渐渐听不到了,他仿佛来到了水果摊,只听见挑剔的食客对着这个西瓜拍一拍,又对着那个西瓜拍一拍,再三确认哪一个保熟保甜。他一定是最干瘪的一个吧,他这么想着,不然为何老师的教鞭落到他身上没有收获咚咚咚的回响,只收获了空洞迟钝的反射。

阿华后来在床上休养了一个星期,腿上的伤痕才勉强消散。而回家以后,生气的父亲差点儿一激动将他赶出家门。事实上,他已经这么做了,不过母亲又开门放他进来了。阿华希望母亲可以给他两巴掌,或者是两竹鞭,亦或是骂他两句也好,可母亲只是神情严肃地说道:“我和你爸打算买一群羊,以后你就到山上放羊吧,怎么样?”阿华说了声好,虽然他不想这样。“以后就再也不用去学校了,你甚至可以在山上打上一整天的扑克牌,与其他的放羊娃赌钱,他们可喜欢了。怎么样?”阿华说了声“不赌了,再也不赌了。”然后他看见母亲无奈地笑着将他拉进了怀里,“真的愿意去放羊吗?”。

“我应该收到惩罚,是吧?”

“可你的老师已经替我们教育你了,如果是我,我可能下不去手,我还得单独打电话去感谢一下人家!”

“我错了,妈妈,对不起。”他紧紧抓着母亲的手。

“知道错就好。放心,刚才骗你的,你爸才舍不得让你去放羊呢,真让你去了,我怕你老师明天就找上门来了。”

“我明天可以把衣服洗了。”

母亲揉了揉阿华的头发,又看了看儿子略显苍白的脸,心疼地说道:“还疼吗?”

“不疼了,不疼了……”说话的时候,阿华在哭。他把自己埋在母亲的怀里,放声大哭,仿佛又重新活了一次,又重新拥有了家庭。这种感觉就像是,迷路的小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回来发现桌子上的菜还是热的。阿华最调皮的时代,大概就结束在那个暴风骤雨般的一天。

许多年后,老年痴呆的母亲忘记了很多事情,可是唯独没有忘记念叨一件事:如果没有那个老师的那一顿毒打,阿华现在肯定是一个败光了家产的赌徒。说完还不忘补上一句被老辈人奉为圭臬的箴言:小孩子,就该打。但那时的阿华已经不愿意为了所谓的自尊和为了彰显自己的学识同母亲争辩一番,只是一个劲儿地说着,‘对对对,打得好,打得好’!其实,阿华也瞒了一个秘密,一个母亲已经忘记的秘密:那天晚上母亲在给阿华遍体鳞伤的大腿上药时,阿华感到温热的泪水滴落在了伤口上,疼得阿华龇牙咧嘴,而母亲一边心疼地抱歉,一边又咆哮似的冲着父亲吼道:“叫你有空去翻修一下屋顶,你看现在漏雨了吧,都滴到华华身上了”。而阿华偷偷将头埋到了被子里,寂静无声。

印象里,那是阿华最后一次因为身体的疼痛哭泣。即便是后来,他遭受过更多更疼痛的伤病,他也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再落下过一滴眼泪。当然,平时瞌睡时悄然滑落的眼泪不算,虽然那玩意儿和眼泪一样又涩又咸,可它和眼泪不一样,因为它没有情感。虽然阿华知道,就成分而言两者区别不大,可是他偏要较一较这吹毛求疵的真,别人不会懂的,别人也不需要懂得,很多东西,他自己懂就行了,就像卡夫卡各色各样的虫子,像艾略特的荒原和莎士比亚与他的夏天。

他十七岁那年,骑马的时候摔断了腿;二十岁差点儿淹死在金沙江里;三十岁的时候,他被一辆汽车撞倒;三十六岁,他被足球砸出了脑震荡……他数不清自己的身体受过多少伤了,如果算上手指和额头磕的碰的伤,那他身上应该没有一寸皮肤是完好的。有一次他的头被人开了瓢,他没打麻药,硬生生扛着疼痛让医生缝了八针,才痛晕过去。所有身体上的伤忍忍都能过去,如果忍不了,可以放声叫出来,然后再对着空气咒骂一番,问候一下天上的神仙的祖宗,最后咬着牙,把沙发漏出一个洞,也就差不多可以挺过去了。总之,只要死不了,就可以挺过去,人的忍耐力,在面对疼痛的时候可以展现出超越物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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