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改土归流,摊丁入亩
第76章 改土归流,摊丁入亩
朱标顿时皱起了眉头:“以韩国公之见,难道西南之民就不是大明百姓了?”
“陛下威加宇内,四海臣服,那些西南百姓也是向陛下效忠,如今直接镇压,那今后其他地方又如何敢向大明臣服?”
朱元璋原本是想同意李善长的意见的,但听到朱标这样一说,也是犹豫起来。
又与几个大臣商议了一番,还是无法确定。
朱元璋便先让他们退下,又派人喊来陆渊。
“陆渊,咱问你西南之乱该如何解决?”朱元璋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
陆渊听完了具体的情况,微微皱起眉头。
“陛下,西南地区皆是未开化的蛮族,而且地理环境山高林深,远离中原。他们之前并未接受中原文化,所以对于中原王朝怀有敌对的心思。”
“而陛下当初感念那些土司投靠朝廷,按照羁縻政策,依然授予原来的官职。”
“这些土司土皇帝当久了,自然不愿意接受统治,便会想方设法地煽动平民造反。”
“又或是土司横行地方,鱼肉百姓。”
“有一法可解,名为改土归流!”道衍说道。
“何为改土归流?”朱标提起了兴趣。
“直接废除西南的土司制度,改由朝廷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陆渊说道。
元朝在西南地区创设的土司制度,完全是因为统治层自身行政管理人才严重不足。但对任用汉族士人以其治理西南边疆又不能放心。
所以,元朝在距离王朝政治中心最为偏远的西南地区设立土司"自治"制度。
不仅是对西南地区部族首领的妥协,同时也借此来制约汉族。
承认各少数民族的首领世袭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敕诏实际上在西南的影响力十分有限。
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
司法、财政、行政、兵事都可以自治,对于当地人民予求予取,掌握一切生杀大权,除了不能登基称帝,其他一切甚至比照皇帝,而且只需要象征性的向朝廷缴纳微薄的赋税。
朱元璋早就想要对土司动手,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事实上朝廷也想要对土司动手,这次也是一个好机会。”朱标说道。
“但朝廷在西南的影响力薄弱,那些土司雄踞一方,我怕万一动手,这些土司联合起来反叛朝廷,这又是一件祸事啊!”
陆渊道:“实际上,那些西南百姓对于土司也是深恶痛绝。一些土司专横不法,对人民实行压迫和剥削,土司之间为争权夺利挑起械斗或战争,导致生灵涂炭。”
“这样的情况下,百姓又不傻,怎么会对这些土司死心塌地。”
“朝廷可以拉拢一批亲善朝廷的土司,将他们调离西南。同时打压另外一批,直接将其驱逐,甚至剿灭。”
“只要朝廷将这些土司的地都分给百姓,这些百姓便会调过头来,拥护朝廷,拥护陛下。”
“陆渊此法甚妙,那些西南之民也是百姓,他们骨子里还是想要安稳种地的,只要朝廷放出话,保证那些反叛的乱民直接就会少上一半!”朱元璋大喜。
“陛下,那些士族不是反对明田制吗,甚至不惜冒着杀头的风险造反以反抗律法。”陆渊说道。
“哼,其他地方不过小打小闹,当地的官兵就能解决了。他们还翻不起风浪来!”朱元璋冷声道。
“既然他们想要对抗皇权,那不如再给他们来一记狠的!”陆渊笑道。
朱标脸色一变:“陆先生,现在不过数天,全国各地便有五六起造反,此事应该避免刺激他们,以安稳度过这危险时期才对。”
陆渊摇摇头:“如此非常时期更要下猛药!”
“而且,大明只有陛下能施行此新政,其他人都不行!”
陆渊的意思很明白,只有朱元璋军权在握,威望无双,才能办成这件事情。
朱标不行,朱棣也不行!
“你倒是说说看。”朱元璋说道。
“若是真有利大明的好事,咱便是拼尽这把老骨头,便是与那些文臣武将为敌,那也要将事情给办了!”
“摊丁入亩,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随着陆渊的话说出,朱标心神俱震。
就连朱元璋也是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明白,一旦施行,遭到的反对力量将会比明田制更大!
这不只是动了那些士族的蛋糕,这是掘他们的根啊!
他们恐怕会直接疯狂!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
摊丁入亩是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直接废除丁税制度。
在明代,丁银与里甲、均徭等四差银一起,都由地方官员征用,并不上缴明中央政府。
实际上这项收入多落入官吏的私囊。
而在朝廷那里,也没有全国丁银的统计数字,只有户丁的总数。
在清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筹集军饷为中心,同时强化对地方财务的管理。命令地方官将丁银随同田赋一起上缴,同时对于人丁的编审也逐渐制度化,以保证丁银的征解。
而在顺治十八年,朝廷一年的丁银的统计是白银300万两,米一万石!
从此,丁银成了清朝中央政府赋税征收的重要内容。
“陛下,实际上别看丁银不起眼,但全国加起来的数额却是不小。”
“我预计,大明丁银的岁入在百万两左右。”
朱元璋顿时一惊:“那些地方官员,皆说丁银贫薄,故用作地方修桥补路之用。看来都是被他们中饱私囊!”
“咱定要查清此事!”
“陛下,先别急。”
“丁银制度的弊端也是极大。”
“如果继续如此下去,到了明朝中后期,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
“原本按照旧例,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
“家中有新生儿便添入,死亡者开除。”
“确实如此,但又如何说会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朱标问道。